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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51)】文化园区需要劲吹“务实”风

2012-12-27 15: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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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创意随笔之五十一:文化园区需要劲吹“务实”风

 

                                                          作者: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坦汶

       
新闻披露,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改办等九部门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从设定发展目标、强化规划指导、规范设立条件等方面提出若干条硬性举措,为福建文化产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吹进一股务实之风。

        如同急流中难免夹带一些泥沙一样,在吹响发展文化产业的号角中,总有一些滥竽充数的企业混杂在各地的文化产业园区中,新出台的《指导意见》就是力图对名不符实、功能定位不明确、缺乏文化内涵的或地产化问题严重的园区予以调整清退。

        《指导意见》对设立文化产业园区有硬性的指标规定。如:文化产业园区要体现丰富的文化内容、鲜明的产业特色、良好的集聚效应,要有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园区要入驻一批内涵丰富、主营业务突出的文化企业,实际(拟)入驻文化企业数量占全部入驻企业总数50%以上,且年文化产业收入占园区总收入的50%以上。

        做实业的人都知道,没有资金、技术等要素投入就不可能有相应的产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效地制止那些滥竽充数的所谓“文化产业园区”冒头玩概念、圈地盘,单纯靠出租园区楼房地皮赚钱的行为将得到整顿,这就为那些做文化产业实业的园区腾出更多地发展空间。

        剔除混杂于文化园区中的“滥竽”,目的在于更好地扶持实打实的文化园区发展,将政府扶助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入驻省级重点园区开业后3年内,可以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依据给予奖励;在园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租赁价前3年50%、后2年20%的标准给予补贴。可以看出,对真正的文化企业和文化园区,政府的支持也是务实的真金白银。

        我国的文化产业园区需要劲吹“务实”新风。我们既要看到近几年我国的文化产业园区如同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又要看到,在雨后春笋的近身还长着不少不是春笋的杂草。一些地方为追政绩,做了一些文化产业园区的“表演秀”,一些民间资本冲着政策的优惠补助,冲着圈地将来发展商品房地产业,也披着文化产业园区的外衣,投资建立所谓的“文化产业园区”。一些地方发展文化产业只求数多量大,不求质高量强,急于求成,不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拔苗助长,拼命“催熟”文化产业,于是不规范的文化产业园区成了不甜的催熟瓜。

        务实之风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作风和传统。最近召开的十八大所传出的会风,就是“务实”之风的典范。在各地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园区过程中,应当以“务实”的精神,力戒漂浮之风、好大喜功之风、急功近利之风、弄虚作假之风、欺上瞒下之风,脚踏实地地按照文化产业发展客观规律,按中央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和精神,发展文化产业实业。最近中央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求的是尊重经济规律,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建设,笔者认为,福建《指导意见》的出台,符合中央经济工作精神要求,就是为了福建的文化产业园区能够按照文化产业的客观发展规律获得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速度。但愿福建的这股“务实”新风也吹到全国各地的文化产业园区。
 

(待续:请看文化创意随笔之五十二)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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