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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62)】两会与文化产业及协会联想

2013-03-18 13: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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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创意随笔之六十二:两会与文化产业及协会联想
 


                                                                                作者: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坦汶

        全国两会已闭幕,但两会所透露出的相关政策信息将长远地影响着文化产业及相关协会的走向,笔者随即记录下有关联想。

        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讲到:“扎实推进文化建设。把文化改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政府效能和领导政绩考核体系,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这是首次政府最高层面提出将文化改革发展作为政府和领导政绩考核体系的内容,它将意味着抓文化建设不是泛泛地喊喊口号,也不是开个会部署一下宏观层面的工作,而是将政府和领导的扎实动作动真格地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之中。政府相关部门的官员必须认真地考虑,一旦文化建设抓得不紧,抓不出实效,就得摸一摸头上的乌纱帽戴得牢靠不牢靠。从文化产业的实体文创企业角度理解,今后政府部门将会更关心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相关的如“文化基金”等政府掌握的财政资金会更多地向除了文化事业倾斜外,也会向文化产业倾斜。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各地“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业从业者从中可以听到利好的声音。但是,别忘了,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是不要质量,不是不要效益,不是不要可持续的发展。政府工作报告总体的要求是“扎实推进”。笔者可以从两会的委员、代表的发言中看出,当前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局部已经出现了“泡沫”。挂羊头卖狗肉的“文化园区”已经不是鲜见的现象,以文化产业名义圈地发展房地产的情况各地也不少见,文化产业只见投入,少见产出,同质化,雷同化,重复建设的现象已经引发了方方面面,包括两会代表、委员的批评关注。因此,笔者认为,两会之后,在推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各地政府会更加注重“扎实”二字,挤水分,提效益,讲聚集,布产业链,将是政府扎实推进的几个关键词。

        两会期间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社会组织——协会等影响深远。方案规定:“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这些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笔者认为,这条政策信息含有丰富内涵,这也许在开展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开始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这也是国家试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所采取的一个小步骤。当前,我国已经走出,必将更坚定地走出政府“包办一切”治理经济社会的传统模式,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服务方式,让那些政府部门不必管理,难以管理或者管不好的事务,交由社会组织去办理。因此,改革方案对四类社会组织简化了登记手续。可以测想,今后会有更多的同行协会、学会、商会在社会上诞生。文化产业协会,文化创意协会将会有更多的兄弟姐妹组织。对于已经很多或将来更多涌现的协会等社会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又传出信息,政府将“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这意味着今后一些行业,比如文化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将有众多的协会、学会参与行业管理。协会与协会之间势必出现“竞争”状态。哪个协会为行业贡献大,为企业服务扎实,开展活动越多,参加这个协会的企业单位就会更多,那么这个协会就会把规模越做越大,服务协调能力就会越来越强,一些弱小的协会、学会虽然还会存在,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众多协会之间的竞争还会表现在能否承接政府放手的某些事务性的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能不能胜任作为联系行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上,能不能在政府需要你这个协会进行行业协调时能否及时、有效协调,这将是考验协会是否够“强”的一个重要标志。假如不具备这个能力,这个协会就有可能被行业、被政府部门所淡忘。因此,协会在埋头扎实为本行业服务的同时,也要抬头看政府部门的动向,学习研究行业宏观政策层面的动向和趋势,尽可能步调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布置相一致,工作节奏更加与政府部门合拍,有能力承担起政府已放手或将放手的事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指出:“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笔者认为,作为协会的从业者都要认真地考虑是否有能力承接政府部门转移的这些事务性职能。

(待续:请看文化创意随笔之六十三)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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