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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42)】闽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前景广阔

2012-10-22 16: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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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创意随笔之四十二:闽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前景广阔

                                                 作者: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坦汶

 


        十月十九日,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会长黄诗筠率领福建创意协会访台团一行十三人,前往台北参加2012年台湾国际文化创意博览会,并随后到台湾各地参访创意园区,并考察台湾重点创意企业,与台湾有关业内人士商谈文化创意方面的交流合作事宜。

        访台团由协会高层人士、副会长级文创企业负责人、新闻界人士组成。这是福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首次组团考察台湾文化创意产业。

        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起步比福建早。早在2002年台湾就将文化创意产业列入重点发展计划。经过十年的努力,重点发展计划的实施对台湾地区经济转型与民众生活模式产生了很大影响。福建可借鉴台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经验方面,从宏观上来看,台湾在营造文化创意产业机制方面有可取之处:该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主要由“经济部”、“新闻局”、“文建会”等“部会”共同来营造与推动,“经济部”主要负责设计、数字等新兴文化产业。“新闻局”负责广电、出版等产业,“文建会”负责表演艺术、工艺等方面产业,台湾还组成一个跨部会的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小组。福建的文化产业发展在机制上也与台湾相类似。省文化部门更多地推进表演艺术、工艺产业等方面发展,省新闻出版部门更多地推进出版产业发展,省广电部门更多地推进影视产业的发展,省发改委更多地推进数字、动漫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省委宣传部文改办更多地是宏观上协调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当然台湾在指导和推动各“部会”作业方面,联动机制会更强大一些;除此之外,台湾还在人才培育机制、行政协助机制、法律调控机制方面考虑得比较周全。例如早在2002年台湾就颁布了《机关邀请或委托文化艺术专业人士机构团体表演或参与文艺活动作业办法》,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文艺采购行为,以解决文艺采购负面问题。这些都可以成为福建发展文化产业可参考的措施。台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的历程,还可提供诸多的启示:如台湾地区行政部门与私营财团共同协力打造创意产业新天地的经验;行政部门为台湾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支持,如技术、资金、土地供给或解决其他供给保障问题等;在精神支持方面行政部门设置各种奖项和计划,以振兴文化创意产业。如设置“数字出版金鼎奖”、“原创流行音乐奖”等;台湾地区还注重创意产业发展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出版文化创意产业年报。而福建省目前还欠缺一份统计方面的年报。而这种的欠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局部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决策过程中低水平的重复投资建设问题;台湾地区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并不搞全面开花式发展,而是每一阶段都有发展的重点。2002年开始确定了视觉艺术工业、文化展演设施产业,设计产业、数字休闲产业等十大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随后将重心移到设计品牌时尚产业、建设设计产业、创意生活产业。尤其台湾的创意生活产业,已成为台湾最具吸引力的新特色创意产业。

        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虽然发展比福建早,但是由于受当地市场小,资源少的限制,许多台湾文创业界人士纷纷到大陆包括福建来寻找发展空间或合作伙伴。台湾文创人士已经看到了大陆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诸多优势,如拥有强大的文化消费力,大陆拥有雄厚的资金;大陆从中央高层到地方政府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一贯明确;大陆在发展各类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方面、土地资源方面的前景远比台湾优越;大陆各省,包括福建拥有极其丰富的多元化的文化资源。闽台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流合作前景广阔。

        台湾一家报纸曾发表社评:“大陆现正大力发展文创业,台湾有很好的机会利用大陆市场提升文创实力,透过文创产品创造台湾产品更大的品牌价值,并进一步将两岸品牌推向国际”。“大陆也可以和台湾携手合作,利用台湾自由创作空间与市场竞争培养出来的创意和市场力,打造大陆品牌,进而创造两岸的共同品牌”。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正是抱着共赢的希望踏上台湾岛,寻找产业交流和合作的契机。

(待续:请看文化创意随笔之四十三)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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