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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40)】书店系统跨行发展利弊析

2012-10-16 10: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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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随笔之四十:书店系统跨行发展利弊析

                                        作者: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坦汶

 


        有报道说,最近,福建省福州一家名曰“新华茗茶”五一店开业了,开办这家店的发展有限公司说,公司组建后将充分利用全国新华书店的渠道优势,深耕茶产业发展,致力于福建名优茶叶的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同时开展茶文化推广、图书出版策划、发行业务,积极打造品茗阅读的新模式。近日笔者慕名来到新华茗茶五一店,看到茗茶店离店十几米的新华书店照常营业,进茗茶店一看,最醒目的橱柜摆放的不是书,而是各种茶业茗品和一些工艺品。这是书店?还是茶叶店?从店名冠头看是书店,从店名后头看是茶叶店。有记者用新闻标题赞美说:“新华书店进军茶行业、多元文化产业在福州绽放”。

        这到底是否属于多元文化产业,且不去过早定论。笔者的第一种感觉是,这是借书店的资本名义在涉足茶实体。本来一个行业的资本跨行经营另一行业的实体不是什么新闻,但是当人们在关注城市实体书店尤其民营实体书店生死存亡的当下,全国最强的国营实体书店系统携资本进军茶行业,确实是个新闻。实体书店跨行投资或混搭经营其他商品是利还是弊?先分析利:

        一、书是最典型的文化载体,茶虽是饮品,但中国悠久的种茶、制茶、卖茶、饮茶,也形成了厚实的茶文化底蕴,两种文化混搭在一起,从文化这一共性出发,这种文化的混搭还是比较匹配的。如同一些民营书店也卖咖啡一样,而咖啡在海外也已形成了咖啡文化。两种文化相加,理论上是1+1要大于1,在市场上具有更多的优势,会吸引读书的消费者和饮茶消费者。

        二、城市实体书店薄利是不争的事实。别说一些民营书店纷纷关停并转艰难度日,就是老牌的国营新华书店,虽占据着许多黄金地段开业,但在纸质阅读群体日益缩小,网上、手机阅读、电子书籍销售增长的多重挤压下,实体书店中的老大——新华书店的地位也不是坚如磐石。与其单靠卖书赚取微利,不如多开辟一条相近的渠道多卖其他商品,理论上两种商品的利润总会超过单一品种的利润。

        三、新华书店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新华”也是一个百姓耳熟能详的知名书店品牌。利用新华书店庞大的系统,开发连锁店,是一个很不错的创意;利用“新华”这一品牌,营销茶叶,让茶文化具有书香味,也是另一种好的创意。先开几家如此混搭的新华茗茶店,摸出一个成功的盈利模式再推广,也是一个可圈可点的敢于创新,敢于探索的好点子。

        利与弊总是相伴而行的。再分析一下弊。

        一、纵观经营方式演变过程,通常有两种模式:凝固不变与求新求变。就书店而言,凝固不变的经营方式是:卖书,还是卖书;卖专业的书,卖综合类的书;卖中文书,卖外文书;卖纸质书、卖数字书;8小时卖书,24小时不歇业卖书,为消费者创造读书、讨论书,买书的氛围,将营销书做到极致。另一种是变。东边不亮西边亮。卖书不景气,可以混搭卖其他有文化含量的商品。但这种混搭的风险在于,像福州这个城市茶叶专卖店有成千上万家,买茶的消费者为何要弃名牌茶叶店到以书店命名的茶叶店买茶呢?在福州,茶室、茶座、茶厅何止上万家,喝茶的何必要进书店喝茶,不如买好书回家边看书边品茶。从理论上说书文化与茶文化的混搭有可能1+1大于1,但两种文化的混搭也有可能抹去两者文化的优势,出现1+1小于1的现象,这就是混搭经营的风险。

        二、“新华”品牌,是中国最响的老字号书店品牌。在全国各类文化品牌中,“新华”是一棵参天大树。如果现在要利用“新华”这一品牌发展茶业、寿山石、红木家具等,走的是大树成为森林效应的品牌扩散经营道路。一棵大树发展成一片森林何其难。何况现在茶业、寿山石、红木家具中也各有参天大树般的大品牌。要以书店品牌命名的其他商品去与那些老专业品牌相抗争,风险远大于保险。一旦造不成森林,还会损害参天大树的品牌声誉。

        三、一些大型超市设卖书专柜,卖纸质书籍和数字书籍。在超市中,书已与成千上万类日用商品、电器、水果蔬菜一样成为某一种商品,卖书专柜已没有书店的氛围了,它已消失在市民的购买杂货的嘈杂气氛中,这种超市的混搭卖书方式已经彻底地抹灭了书店的高雅气质,成为其他商品的辅助搭售品。

        分析利与弊,目的在于,中国的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初始阶段。福州新华系统进军茶行业,到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于实践,但是福州新华系统勇于创意,敢于实践的行为值得称道。

(待续:请看文化创意随笔之四十一)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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