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出台的《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到2015年,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成为重要支柱产业。2010年,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为192.3亿元,在GDP中的占比约为7%.
《规划》提出要实施六大重点工程。集聚园区建设工程,到2015年,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达50个,省级、国家级的分别达30个、7个。创意品牌发展工程,打造“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区”三坊七巷、“中国船政文化”、“中国温泉之都”、“中国寿山石雕之都”、“中国漆艺之都”等品牌。龙头企业壮大工程,发展壮大网龙、神画时代、时代华奥、蔚蓝等企业,到2015年,打造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的文化产业示范企业(集团)和年产值超30亿元的园区(基地)。此外,还有人才队伍开发、产业融合示范、榕台产业合作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