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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已有4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2021-08-17 10:18:34福建日报 记者 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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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日前公布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泉州市位列其中。

截至目前,我国已组织了4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我省的厦门、三明、福州、泉州先后获评示范区,艺术扶贫机制建设、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古田县溪山书画院建设管理服务模式先后获评示范项目。

泉州市自2018年4月获得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资格以来,围绕构建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拓宽公共文化设施共建共享新渠道,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共享新需求,拓展文化资源开放共享新空间,探索文化遗产活化共享新举措,形成了一系列具有泉州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