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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支持海内外人才到平潭创业的优惠政策

2012-03-23 11: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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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局会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省直有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台湾高校毕业生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为台湾高校毕业生到实验区创业提供资金扶持、工商注册、创业场所、创业培训、住房优惠、社保补贴、人事代理等方面支持。同时,根据实验区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引进台湾专才待遇适当高于台湾水平、引进国外人才待遇大体与国外标准持平、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待遇适当高于厦门水准”的原则,制定出台引进台湾专才、海外人才、国内人才、项目团队的政策,对实验区管委会、实验区发展研究中心、平潭海洋大学(筹建)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平潭分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20-200万元人民币的生活工作津贴,并提供50-120平方米的3年免租金住房;对项目引进的海内外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按国际水平、国内水平分别给予300-10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经费补助,并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社会保险等配套政策,有力地推动实验区“四个一千”人才工程的实施。

(局流动调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