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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64)】流失的文化资源——消失的古建筑

2013-04-03 12:16:29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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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创意随笔之六十四:流失的文化资源——消失的古建筑
 


                                                                        作者:福建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陈坦汶

        假如你家有古玩件:古陶、古瓷、古玉、古书、古家具,你会视如珍宝。当然也有人不识古,把古物视为废旧物,假如曾有人将古传花瓶底打个孔,穿上电线然后在瓶口安个灯泡,变成古色古香的现代花瓶台灯,那是因为无知而糟蹋古物。在电视的“寻宝”、“鉴宝”类节目,也可看见有些持宝者讲述将珍贵的前朝青花大盆拿来腌咸菜,鉴宝专家告知,使用中磕个口碰个角,你这古物就损个八万、十万的价值,让持宝人疼心不已。

        但是有些古物不是家宅能装得下,也不是某个人所持有的,那就是不可移动的文物:古村落、古街、古城等等,一旦这些古建筑消失了,那么依附在这些古建筑上的文化资源也随之消失。

        对古建筑的破坏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建设性破坏,另一种是保护性破坏。散布在全国乡间无数古村落正面临着建设性破坏。当前城镇化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扩展,一些古村落为此化为平地,建起了新的楼宇,一些古村落为新农村建设让路。散落的、似乎无序排列的古村寨变成整齐划一的同质化农民新村,那些祖祖辈辈居住在古村落的黎民百姓将搬进新的楼房,人们为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不知道有没有意识到,存在了几百年、上千年的古村落就这样消失了。那些铭刻在古村落建筑物上的所有古代信息也一同毁灭,更严重的是那些伴随着古村落积淀起来的民俗、民间节日、婚丧喜庆等等传承千百年的民俗也因为失去了附着物古村落一同消亡。打个比方吧,在福州郊区农村,每年有过“七月半”或“半段”的民间习俗。假如那些村落被拆迁,那些常年居住在农村的农民与其他地方的居民一同住上了公寓楼,“七月半”或“半段”的民俗谁来承接。能否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前提下,也保存一些典型的古村落以保存传统民俗的香火呢?可要知道,有专家统计,近十年我国的村落(自然村)以每年近十万个的速度在消失。

        保护性的破坏更多地表现在对古街、古堡、古城的所谓的改造上。以发展文化产业的名义,打着振兴、恢复的旗帜,一些不可移动的古建筑轰然消失,取代它的是由钢筋水泥建造的新式建筑或真真假假的所谓古建筑物。笔者曾在外省游玩过一个很精致的小古城,古城很小巧,有石垒的围墙,有街道,有花园,有店铺,但是笔者发现,这个小古城没有常住的居民,只有一些卖零食饮料和地方特产的商贩。在这小古城中,嗅不到一丁点的人气味,没有鸡鸣犬吠声,没有小孩嬉闹哭喊声,没有炒菜的香油味,没有热融融的一家人生活的氛围,只有一拨一拨的游客身影。原来当地为了做一个标本式的古城标本,将当地的居民都迁走了,剩下的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古城的标本,可是哪个旅游者会留恋这没有人间味的古城呢?笔者去年8月份到过我省霞浦县海边的一个叫“大京”古城游玩,这是一个有人气的明代保存下来的古城。有热闹的街道早市,有古色古香的民居,有青石铺就的石板路,更重要的还有众多老居民,笔者曾在石板路中的凉亭下用福州方言与当地的老人自由自在的“攀讲”。那种古城的古建筑氛围,那种老居民的人文气息,正是城市旅游者所向往的文化旅游享受。

        不论是古村落,还是古街、古城都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由当地居民营造的历史文脉。这是历史不断积淀而形成的。那些古老的建筑物都是当地人们经过世世代代审美积累的结果,那些已经形成的生活习俗包括民俗都是当地居民一代又一代传承下来的。一旦这些古建筑拆除了,或者被所谓保护性建设成“半真半假”的新式古建筑时,蕴存在不可移动古建筑之中的文化资源也荡然无存。古建筑的历史文脉具有不可逆性,破坏了就无法复原,无论建多少新村、多少长街、多少大厦也无法替代的。也是无论开发多少新景区、打造多少伪文化半假古建筑物无法弥补的。

        一个惊人的数据摆在人们面前。去年6月份,新华社报道,据第三次全国文化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人们可以从这个统计数据中推论,有多少的文化资源永远在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中消失了。

(待续:请看文化创意随笔之六十五)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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