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育一批广告龙头企业。培育50家亿元以上广告企业,5-10家10亿元以上广告企业,使全省广告年经营额达到150亿元以上。
2、建设综合性广告传媒集团。整合传媒广告资源,拓展服务领域,调整广告结构,发展和规范新兴广告媒体,形成福州、厦门和泉州三大板块广告实力媒体集群,辐射和带动全省广告媒体发展。
3、发展广告创意产业集群。依托省内软件园动漫基地、文化产业创意园区和省内高校软件学院技术力量,鼓励兴办广告创意设计服务业或建立广告创意设计和制作园区,发展具有特色的优质广告创意产业集群。
4、拓展闽台广告交流渠道。充分发挥毗邻台湾的“五缘”优势,先行先试,加强海峡两岸的交流与合作,加大与台湾广告业的对接力度,提升福建省广告业水平。
5、构建行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在促进广告业发展、加强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引下,建立和完善广告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
6、建立广告业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加快广告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全面提高广告业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