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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旅游业2010~2012年发展规划

2012-04-06 16: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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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9〕1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闽委办发〔2009〕3号),促进我省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结合,提高旅游产品和旅游活动的文化内涵,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省和文化强省,特制订此规划。

  一、我省文化旅游发展现状

  我省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独特,闽越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等地域文化内涵深刻、特色鲜明,武夷山、福建土楼相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福建南音、妈祖信俗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省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4个、历史文化名镇3个、历史文化名村9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5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4个、历史文化名乡(镇)17个、历史文化名村28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10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6处、省级风景名胜区35处,另有14座寺院被列为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其中一些寺庙在我国台湾、东南亚、日本等地影响较大;妈祖、陈靖姑、祖师公、保生大帝等主要地方民间信仰影响广泛,信徒远播海外;遍布全省的古建筑类型多样,涉及军事、农业、交通、宗教、民居等,有较高的科考与观赏价值;茶文化历史悠久,名茶众多,茶艺丰富多样。此外,福建的饮食文化、戏曲文化、闽学文化等,均有一定知名度。丰富独特的文化旅游资源,为我省文化旅游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我省文化旅游产品日益多样,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大,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不断丰富。武夷仙境、鼓浪琴岛、福建土楼、惠女风采、妈祖朝觐、昙石山文化、古田会址等我省旅游品牌的文化内涵不断丰富,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旅游品牌。福州三坊七巷获得“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区”称号,武夷山市打造的大型山水实景剧目《印象?大红袍》有效提升了武夷山旅游城市的文化品位和总体形象。南音、高甲戏、芗剧、木偶戏、闽剧等民间戏曲,惠安石雕、寿山石雕、福州漆器、漳州剪纸等民间工艺,茶文化、船政文化、厦门音乐文化和畲族民俗风情等福建特色文化与旅游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为文化旅游不断注入新的内涵。武夷山旅游文化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福建土楼文化旅游节、泉州文化旅游节、闽东畲族文化旅游节等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全省文化旅游业发展正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我省文化旅游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等环节有待衔接,工作合力有待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市场化不够,投入不足;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有待挖掘,特色文化精品和高端产品不多,品牌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

  二、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在整合资源上下功夫,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结合,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品,加快推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和文化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文化旅游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坚持保护第一,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保证文化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突出特色。充分发挥福建的文化资源优势和区位发展优势,突出特色、挖掘内涵,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打造特色鲜明的海峡西岸文化旅游产品。

  ——坚持项目带动。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特色品牌为指向,坚持项目带动,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把文化旅游产业振兴规划落到实处。

  ——坚持市场导向。积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创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增加我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目标任务

  ⒈发展文化旅游业的总体目标

  适应市场需求,整合行业资源,充分发挥我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有效结合,着力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时代风貌突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文化旅游品牌,逐步形成一批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⒉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年度目标

  ——2010年,巩固武夷山、鼓浪屿5A级景区建设成果,加快泰宁风景区、莆田湄洲岛创建5A级旅游景区,推动长汀红色史迹建筑群、沙县小吃文化城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支持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厦门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完成“十一五”旅游产业专项规划提出的文化旅游发展目标。

  ——2011年,开展全省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加大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力度,为“十二五”文化旅游业发展开好头、起好步。

  ——2012年,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有效益的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产品,初步形成一批在海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全省以文化旅游为主要特色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达到50个,其中4A级和5A级旅游景区达到20个。

  三、发展文化旅游业的主要措施

  (一)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

  充分挖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红色文化、畲族文化、朱子文化、闽茶文化、瓷艺文化等福建特色文化的内涵,围绕表现文化、延伸文化,积极开发、整合、包装我省文化资源,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多元文化旅游产品,有效发挥文化资源的最大价值。

  大力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对闽南文化遗存的抢救、保护、传承、开发。加大对海丝文化系列景区的保护与开发,融入南音、茶文化、瓷文化等文化元素,并发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等重要文化设施作用,充分展现闽南文化和闽台渊源。

  深入挖掘客家文化内涵,整合具有客家特色的民居建筑、民俗风情、民间活动、特色饮食、地方方言等,丰富客家文化的表现形式,重点围绕建筑、饮食、节庆、艺术、历史源流等方面,积极开发参与性较强的客家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形成集吃、住、游、购、娱于一体的旅游品牌。

  加快以古田会议旧址为龙头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以革命老区为重点,加大对红色经典景区项目建设的投入,加强红色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生态旅游的结合,完善红色旅游景区服务功能,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红色旅游发展格局。

  深入挖掘闽茶文化内涵,将旅游与茶文化相结合,设计多样的茶文化专题旅游产品,打造一批以茶为主题的文化旅游景点,吸引游客参与采茶、制茶、泡茶、品茶等活动。加强保健茶、茶具、茶食、茶工艺品等开发,做大茶文化旅游业。

  加强瓷艺文化与旅游发展的融合力度,通过开发瓷器景观型、体验型景区,优化完善旅游配套设施等措施,挖掘瓷艺文化旅游功能,将旅游节庆活动与瓷器制造、展销活动相结合,形成瓷艺文化产业链。

  以福建地方戏曲、民间工艺、风味小吃等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打造一批有鲜明地域特征和较强吸引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

  适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的不同文化需求,采取影视、音像、互联网、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展示福建多元文化,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产品的内涵和形式。完善“印象大红袍”、“闽南神韵”等一批体现福建特色文化魅力、适应旅游市场需求的大型文化旅游演艺活动,不断提升海峡文化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满足游客旅游文化活动的多样化需求。

  (二)加快文化旅游精品建设

  深入挖掘福建文化旅游资源的丰富内涵,突出福建文化旅游产品的鲜明特色,加强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重点建设完善武夷山“双世遗”、福建土楼、厦门鼓浪屿、福州三坊七巷、泉州“海上丝绸之路”等对中外旅游者有较大吸引力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旅游产业竞争力。

  ⒈武夷山“双世遗”。充分发挥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品牌作用,带动闽越文化、理学文化的产品开发。利用古汉城汉墓考古挖掘的成果,加大对闽越王遗址文化景区的开发力度,建设城村、下梅、曹墩古民居民俗文化村;在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建设双世遗展示中心、自然博物馆等项目,并带动五夫镇朱子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⒉福建土楼。制订实施《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旅游区服务标准》,建设南靖土楼旅游区旅游服务中心、广场、休闲服务中心、酒店商场和交通配套、污水处理等设施;修缮永定客家土楼区洪坑民俗文化村、初溪土楼古村落,新建南溪土楼长城旅游区、湖坑旅游集散中心;加快华安九龙江北溪生态文化旅游区、大地土楼群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步伐。

  ⒊厦门鼓浪屿。突出“音乐之岛”、“花园之岛”的特色,深入挖掘音乐、艺术、建筑等文化内涵。改进景区管理方式,协调旅游发展与居民生活的关系,全面启动鼓浪屿申报世界遗产工作。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等接待设施,规范家庭旅馆和当地导游管理,争取过夜游客比例持续增长,打造世界级的海岛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

  4.泉州“海上丝绸之路”。依托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全面挖掘泉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多元文化内涵。以“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申报世界遗产工作为抓手,整合全市文化旅游资源,建设航海与通商史迹、多元文化史迹、城市建设史迹等文化旅游产品。同时融合惠女风情旅游等地方特色旅游产品,形成集休闲、文化于一体的旅游精品。

  ⒌湄州妈祖。加强湄洲岛旅游公共设施、天妃故里暨妈祖文化博物馆、对台客运联检大楼及配套设施、对台旅游文化基地、牛头尾渔庄、高星级酒店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健全完善湄洲妈祖文化旅游硬件设施,形成环岛休闲度假带,提高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努力创建国家5A级景区。

  ⒍上杭古田会址。在完成古田会议旧址群维修保护三期工程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四期工程。修建梅花山路(东环路)、茶文化走廊、溪流景观、黄酒博览园等旅游项目以及村庄亮化整治、绿化、民居、廊桥改造等。凸显古田会议会址品牌资源优势,丰富旅游活动内容,优化旅游整体环境,并整合周边乡村特色资源,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功能。

  ⒎三坊七巷文化历史街区。围绕“百年街肆的里坊遗址、历史风貌的建筑部落和闽都风韵的名人故居”,打造三坊七巷历史文化古街品牌。恢复吉庇巷、光禄坊的坊巷格局,打造以休闲、餐饮、娱乐为主的旅游步行街。丰富寿山石博物馆、明清博物馆的展示内容,开辟状元第、帝师府或太傅府、沈葆桢纪念馆等特色展馆。加快建设展示中心、三坊七巷名人蜡像馆、重幕电影馆和游客服务中心,全面展现福州老城以及三坊七巷历史风貌。

  ⒏福州船政文化。加强对福州船政文化、海洋文化的深入挖掘,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建设完善船政文化博物馆、主题公园、梅园监狱、领事馆分馆、圣教医院等景区,充分展现马尾作为中国近代造船基地、近代海军发祥地、航空业摇篮的丰富内涵。

  ⒐福州昙石山遗址。加强昙石山遗址保护,加快博物馆主馆区以及模拟考古区、陶器作坊区、复原古屋区等展示区建设,充分展现福建古文化和先秦闽族发展历程。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增加游客互动内容,强化其旅游功能。

  (三)构建文化旅游八大片区

  整合全省特色文化资源,以建设闽南文化旅游区、客家文化旅游区、红色文化旅游区、闽都文化旅游区、妈祖文化旅游区、福建土楼旅游区、畲族文化旅游区和朱子文化旅游区为重点,打造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区域。

  ⒈闽南文化旅游区。涵盖厦门、泉州、漳州市。凸显建筑、音乐、宗教、民俗、商贸及现代都市等文化要素,不断提升鼓浪屿国家5A级旅游区、胡里山炮台旅游区、集美陈嘉庚纪念园、泉州闽台缘博物馆、清源山、东山关帝文化旅游区、漳浦天福茶博院等文化内涵。加快泉州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南安郑成功史迹文化旅游区、惠安崇武古城(惠女民俗)文化旅游区、安溪感德一品茶都、漳州林语堂纪念馆等一批新项目的建设。依托晋江发展工业旅游,展示闽南地区丰富的商贸文化、品牌文化。

  ⒉客家文化旅游区。涵盖龙岩、三明市。加大“一地”(宁化客家祖地)、“一河”(龙岩长汀客家母亲河)、“一楼”(永定客家土楼)的保护建设力度。主要支撑项目有长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开发、长汀世界客家首府博物馆、连城海峡客家论坛中心、永定客家文化圣殿、宁化海西客家始祖文化园等。依托客家千里文化长廊,加强闽粤赣区域旅游协作,推动形成闽西、赣南、粤东协作发展客家文化旅游的良好局面。

  ⒊妈祖文化旅游区。以莆田湄洲祖庙为核心,强化湄洲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文化品位和度假功能,并整合贤良港妈祖故里、莆田工艺美术城等资源,加强与台湾地区主要妈祖庙宇的合作,打造在海内外有较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妈祖文化旅游区。

  ⒋红色文化旅游区。以古田会议旧址为龙头,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为重点,以20个中央苏区县为基础,持续深入发展红色旅游。主要支撑项目有上杭古田会议旧址旅游区三期建设、长汀红色史迹群创建4A景区等。以中央苏区红色旅游联盟为依托,加强与江西、湖南的红色旅游协作,推动形成以“领袖故里、红色摇篮”为主题的湘赣闽红色旅游区。

  ⒌闽都文化旅游区。以福州为中心,包括三坊七巷、船政文化、昙石山遗址、寿山石文化等。深入挖掘船政文化、海洋文化内涵,建设完善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船政文化博物馆、昙石山遗址博物馆等旅游载体,增加闽都文化的旅游功能。

  ⒍福建土楼旅游区。涵盖永定、南靖、华安等三县的世遗土楼及相关景点。以世遗土楼和原生态乡村田园风光、民俗风情等为对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建以“十韵八景”为主体的旅游产品体系。主要支撑项目有永定客家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南靖土楼旅游服务、华安九龙江北溪生态文化旅游综合开发等。创新土楼旅游管理运营模式,促进土楼旅游和谐发展。确立“福建土楼”统一品牌形象,推出福建土楼旅游精品线路,统一营销宣传,拓展市场空间。

  ⒎畲族文化旅游区。以宁德地区为主,主要项目有畲族麒麟山寨、金涵畲族乡上金贝村建设等。加大畲族文化研究力度,搜集整理畲族的历史、建筑、服饰、语言、民俗风情、山歌舞蹈、饮食特色等,加强畲族工艺品和特产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提升畲族文化的感知度,精心培育富有特色的畲族文化旅游区。

  ⒏朱子文化旅游区。以南平地区为重点,主要项目有武夷山五夫镇朱子故里、建阳考亭书院、尤溪朱熹出生地等景区的修复建设。做好朱子人文景观的复原工程,强化朱子文化内涵的研究和开发,并整合武夷城村古汉城、下梅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等文化资源,加快培育有一定影响的朱子文化旅游区。

  (四)推出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闽南文化旅游线:以泉州海丝文化、惠女风情、南音、闽南茶文化、德化瓷文化、厦门琴岛文化、万国建筑、漳州开漳圣王、关帝文化,以及多元宗教文化为主要内容。

  ——闽西北文化旅游线:以武夷山闽越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客家祖地文化等文化与民间艺术为主要内容。

  ——红色之旅文化旅游线:对接江西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形成涵盖龙岩、南平、三明、瑞金、井岗山等地的红色旅游经典线路。

  ——闽中文化旅游线:以省会福州为中心,以三坊七巷、马尾船政文化、昙石山文化、湄洲妈祖文化、陈靖姑文化、畲族文化为主要特色,集中闽中一带从古到今的文化精华。

  (五)加大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力度

  构建多元化的文化旅游形象推广渠道。编辑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福建文化旅游系列宣传品。充分利用“一群”(海峡旅游网站群)、“一报”(《中国旅游报》海峡旅游专版)、“一刊”(《海峡旅游》杂志)、“一会”(海峡旅游博览会),全面宣传海峡西岸文化旅游。通过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网上电子商务平台、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干线等新兴旅游营销渠道,不断提高海峡西岸文化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加大境内外媒体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在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投放,整合全省电视旅游广告投入,大力推动旅游宣传进宾馆、进机场、进车站、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东南卫视、东南新闻网等媒体开辟旅游专栏,推介我省文化旅游景区和精品文化旅游线路。

  实施“内引外联”,在积极邀请境内外主要旅行商来闽采访、考察旅游文化产品和线路的同时,组团参加国内、国际旅交会,到主要客源地开展促销活动,扩大福建旅游文化在国内的影响。加强与国内外旅游机构、知名旅游企业、旅游门户网站和国际友城、华人华侨社团的交流合作,开展区域联合推广与营销,建立客源地旅游营销网络。

  整合政府营销资源,将文化旅游形象宣传、经贸宣传、文化宣传、外事宣传、交通宣传、环保宣传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海西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态势。坚持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建立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推广机制。发挥各类营销主体的积极性,推动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旅游形象推广合力。

  积极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持续办好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武夷山文化旅游节、泉州文化旅游节、土楼文化旅游节、福建茶文化旅游节等重点节庆活动。

  (六)加强对台文化旅游交流

  打响妈祖文化对台旅游品牌。充分利用“妈祖信俗”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利时机,深入挖掘妈祖文化内涵,以妈祖朝觐、休闲度假等为主要内容,加强涉台旅游项目建设,推出妈祖文化主题旅游线路,与台湾共同举办妈祖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吸引更多台胞来闽朝圣观光、度假旅游。

  办好闽台民俗文化旅游节庆活动。鼓励闽台两地共同举办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海峡两岸保生慈济文化节、云霄开漳圣王文化节、顺昌齐天大圣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发挥三平祖师、保生大帝、清水祖师、临水夫人等民间信仰的影响,促进海峡两岸文化旅游交流。

  立足两岸文缘加大合作力度。联手台湾旅游业界,在充实完善现有闽台联线精品线路基础上,重点策划设计一批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吸引更多的台湾游客来闽进行文化旅游。鼓励台商来闽投资建设文化旅游项目。

  四、强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旅游、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其它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大做强文化旅游市场,推动我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要适当增加文化旅游项目资金投入,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有实力的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市场、企业自主决策并承担风险的运行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机制市场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制。

  (三)完善交通网络

  加快完善主要文化旅游景区与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交通干线的连接道路,抓紧开通各城市中心城区、交通枢纽至重要文化旅游景区的旅游客运专线,实现旅游交通无缝对接。按照国家二级公路标准,规划建设主要旅游集散城镇至重要文化旅游景区的景观公路,提升全省文化旅游交通的等级质量和通达性。

  (四)提供人才保障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旅游院校的作用,做好对文化旅游人才的教育培训、资格认证等工作,逐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文化素养。促进校企合作和旅游产学研一体化进程,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一批视野开阔、专业熟悉、勇于创新的文化旅游人才。引导文化界人才积极参与文化旅游事业,促进文化旅游企业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