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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理事及以上会员会费的通知

2022-03-22 11:58:46福建省海峡文旅创意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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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副会长、各位理事:
 
  根据2021年12月26日本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及会费收取办法,经2022年2月28日会长办公会议商定,即日起,本会副会长单位、理事个人及理事单位开始按章程缴纳会费(已交纳的单位除外。会费标准附后),请根据本人或本单位情况选择年缴或5年一次性缴(一次性缴交可减免20%)。个人会员暂不缴交。
 
  依规缴交会费是协会成员的应尽义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缴交或需延迟缴交,应书面告知协会秘书处并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缴交日期为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3月22日-4月21日),可采取对公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方式(账号附后)。秘书处收到会费后即开具“福建省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并发送至您提供的邮箱,随后寄出加盖协会公章的副会长或理事证书。未能在此时间缴纳会费的个人或单位将视为放弃在本会所担任职务。


 
 
福建省海峡文旅创意产业协会 秘书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