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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定四项重点工作

2012-03-31 09:20:36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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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章立制、摸清家底、整合资源、探索机制--记者今天从设在财政部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2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定四项重点工作,促进中央文化企业做优做强,不断壮大文化企业整体实力。

 这四项重点工作包括:一是积极开展建章立制,加快制订具体管理办法,使各项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摸清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底数,提高资产管理工作质量;三是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推动重点文化企业兼并重组、资源整合,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合理流动;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及时向中央提出政策建议。

  中央文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0年底,我国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已过万亿,中央文化企业资产近5000亿,其中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资产500多亿。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部分资产数额还将进一步增加。全国共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4300多家,核销事业编制近18万个,通过文化体制改革,大量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国有文化资产的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面临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2010年7月,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成立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在财政部设立具体执行机构。

  据悉,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不断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办法等,推动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记者 杨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