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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国全面启动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

2013-02-04 10:25:48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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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之后,文化领域又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首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于日前全面启动。1月31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务院统一组织的全国性可移动文物普查,计划从2012年10月开始,截止到2016年12月,涉及19个行业、100余万家国有单位。本次普查重在现状调查和文物基本信息登记,不改变文物权属现状。普查中将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收藏文物知识产权等制度,对文物数据使用严格管理,确保收藏单位的合法权益。可依法流通的文物,保障其依法流通的权利。普查将全面掌握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可移动文物的总体情况,建立国家可移动文物登录机制及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为科学管理、服务社会奠定基础。

        此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的范围为各类国有单位;普查的文物主要以1949年划线,各国有单位收藏的1949年前的文物纳入普查范围。1949年后纳入普查范围的有两部分,一是已进入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收藏登记的藏品,二是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949年后已故着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目录》的书画藏品。民间收藏文物暂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实施方案确定了“统一标准、统一平台、联网直报”的普查技术路线,明确了“国务院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组织实施体系,对普查成果及管理利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方案对于指导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根据部门分工做好各项基础准备,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会议强调普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省普查工作的指导,督导各地将可移动文物普查作为当地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会议还就普查经费保障、标准化研究、平台建设、人员队伍等保障措施进行了部署,并就即将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筹备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

        会议由文化部部长、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蔡武主持,国务院副秘书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江小涓与会并讲话,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励小捷介绍普查情况并对实施方案作出说明。

        蔡武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表示,可移动文物普查,是按照《文物保护法》、《统计法》、《物权法》要求,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国家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本次普查周期长、范围广,覆盖国有单位和文物数量众多,又属首次开展,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本次普查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可移动文物普查,掌握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国家可移动文物的登录制度,实现文物的动态管理,并依托平台提供社会服务。本次普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中央建立统一的文物信息资源系统,既能提高普查登录效率,也能实现现有资源的整合,提高使用效益,减轻各级财政投入和维护压力。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要任务清楚,责任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省普查工作的指导,督导各地将可移动文物普查作为当地文化建设的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党史研究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国家统计局、国家宗教局、国家档案局、国家文物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中国科协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